成都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条件(成都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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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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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流程
成都职业药师的首次注册流程是什么,注册的步骤有哪些。注册需要提交哪些东西。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成都市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成都市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流程
网上登录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公告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工作程序
一、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
3、《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4、《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
5、《关于修订下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核准程序的通知》(赣食药监人[2007]33号)
二、审批事项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
三、审批单位
初审: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省药品认证中心(培训中心)
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审批的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申请注册的执业单位同意;
5、办理注册人员应当了解执业药师注册的相关政策,能够通过网络提交注册申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递交注册申请。
五、审批的时限
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其中: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个工作日
省药品认证中心 9个工作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个工作日
六、审批的程序 (一)初审
1、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
申请人登陆()执业药师网络服务平台,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2)纸质材料
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完成后打印)
②《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理人员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六个月内)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彩色照片3张;
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办理注册申请时,申请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2、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与原件完全一致,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中的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纪行为的情况;
(3)县级(含)以上疾控制机构的体检表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并加盖体检机构的公章,对体检结果认可,方有效;
(4)执业范围必须与合法开业证明中的经营方式一致;
(5)执业类别必须与执业药师资格证上专业类别一致;
(6)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及合法开业证明中单位名称一致;
(7)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要办理注册材料送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初审(网上申请超过15个工作日,系统将会自动删除注册申报信息);
(8)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15日至20日为执业药师注册受理时间,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9)凡属新申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申请GMP、 GSP 认证企业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可随时提交材料申报(即在非季度受理时间段,因特殊情况受理注册材料,若是与季度受理时间段出现重叠,按季度受理的审批时限办理)。此时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除须经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部门在备注栏签署受理意见及日期外,还需请药品流通监管部门或药品注册安监部门在备注栏签署企业申办意见、原因及日期,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审批的时限参照变更及注销注册。
3、审查
本岗位责任单位: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部门 岗位职责及权限:
审查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审查经办人签署审查意见,签名、
加盖部门公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送省药品认证中心;不符合要求者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3月、6月、9月、12月的20至25日集中报送省药品认证中心,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二)受理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执业药师协会
岗位职责及权限:省药品认证中心
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受理前的形式审查,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网上签收,发出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分管领导签批;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3个工作日,负责人签批2个工作日)。
(三)复审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省药品认证中心报送的受理材料按规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符合要求的报送处室负责人审定;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2个工作日)。
(四)签批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规定对审定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定意见的,在审核材料上签批后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不同意审定意见的,提出签批意见及理由,将全部材料按原渠道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工作时限: 2个工作日内。
(五)制证、发证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药品认证中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条件与材料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书》后,可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注册,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首次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到刑事处罚,刑罚完毕不满2年的;
3、受过取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如:违反资格制度第28条规定);
4、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申请首次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原件;
5、执业单位同意注册的证明原件;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证明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和要求
执业药师注册条件:
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
③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
④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如: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执业药师业务工作的)
执业药师注册要求是:
①取得《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④经执业单位考核同意。

执业药师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相应业务工作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三年的;
(四)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
(五)近三年有新增不良信息记录的;
(六)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
执业药师申请首次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4、执业单位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6、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扩展资料:
一、报考条件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职责义务
执业药师应当遵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以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执业药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和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参与单位对内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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