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代办成都(成都公租房哪里申请)
- 公司注册
- 202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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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成都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近日,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公布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信息,
如何申请公租房?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速看↓
大源青年公寓▲
高新区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租金标准按照公租房周边房屋市场租赁评估价格的70%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房源分配原则上按季度、批次统一组织。
房源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源双河四期
地 址:盛邦街886号
房屋面积:套一(50)
租金价格:套一1050元
项目名称:大源公交B站
地 址:南华路1397号
房屋面积:标间(52㎡) 套一(55㎡) 套二(97㎡)
租金价格:标间980元,套一1050元,套二1400元
项目名称:大源青年公寓
地 址:天府二街1325号
房屋面积:全户型(40㎡)
租金价格:全户型450元
项目名称:西北一期 (1号苑南院)
地 址:尚雅路88号
房屋面积:全户型(40㎡)
租金价格:全户型340元
项目名称:西南一期(6号苑)
地 址:合信路811、833号
房屋面积:单间(40㎡) 套一(66㎡)
租金价格:单间340元,套一640元
大源双河四期▲
申请条件
(一)有集体合租公租房需求的企业或其他盈利性组织,工商税收关系应在成都高新区内。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职工入住时处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
(三)已婚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单身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四)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11+2”中心城区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五)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六)申请成都高新南区公租房的,单位注册地需在成都高新南区;申请高新西区公租房的,单位注册地需在成都高新西区。
(七)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大源公交B站▲
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建议随时关注房源更新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二)《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汇总表》(原件,盖鲜章);
(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员工入住资格申请表》(原件,盖鲜章);
(四)申请人(已婚含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已婚含配偶)社保证明、(或医保证明)(原件);
(六)申请人(已婚含配偶)公积金缴存明细、个人贷款额度试算表(原件,如未缴存由单位出具证明盖鲜章);
(七)申请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个人房屋登记记录证明(原件);
(八)申请人(已婚含配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九)申请人(已婚含配偶)收入证明(原件,盖鲜章);
(十)上年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仅年审需要)。
补充:个人房屋登记记录证明、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试算表、个人社保缴费明细均可登录“成都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注意事项
(一)租金支付执行先付后住原则。以用人单位方式申请的,租金一年一付;租赁合同1年1签,合同期内租金标准不变。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水、电、气、光纤电视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但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查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人应当退出公租房。
(三)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公租房申请及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公租房后期监督管理工作。入住职工不再满足入住条件时,应当协同、督促入住职工及时退房并结清相关费用,若未及时退房并结清相关费用,该用人单位5年内不得再享受成都高新区有关住房保障政策。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审部门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由公租房持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租房;承租人不配合的,将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公租房的;
2.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3.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7.连续6个月不缴纳租金的;
8.不再符合公租房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9.存在违反公租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五)公园城市局采取锁定房产信息、限制商品房合同备案及存量房交易备案等手段,强化住房保障群体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承租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需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手续的,需先与公租房持有单位解除公租房租赁合同。注销公租房租赁资格后,方可解除相关锁定。
房源变动情况等更多内容,请戳文末“阅读原文”跟进了解
信息来源: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成都公租房在成都哪里以及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一、成都公租房在成都城区。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3.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一条即可: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扩展资料:
申请成都公租房办理材料如下: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2.新就业职工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单位组织申请的,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职工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原件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成都公租房申请步骤
成都公租房申请步骤:1、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公租房申请材料;2、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住房保障部门经过审核后,确定申请人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就将其列入公租房轮候名单。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成都公租房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租赁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居住证积分结果(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主查询并打印)、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四)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成都公租房,如何申请,到哪儿申请
成都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1.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三个“可选条件” 必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办理材料
申请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所需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2.新就业职工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单位组织申请的,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职工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原件等。
三、办理流程
1.如果你刚大学毕业想找房屋租赁过渡,如果你是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就可以到成都各区房管部门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了。
2.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高新区为区规划建设局)登记;
3.单身无房职工,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至用人单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成都市怎样申请公租房
满足条件以后,成都市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扩展资料:
需要的申请材料如下:
主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试行)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2-12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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