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商铺新增代办业务(成都燃气商用)
- 公司注册
-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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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家庭用房天然气增容如何办理
GH燃气为您解答
您好,此类情况,本公司同样遇见过,据您描述,可以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天然气公司进行申请,其单位会根据当时对您所在区域的天然气管道的设计进行审核,即设计的您所在区域天然气压力,流量都有余量,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情况下会批准您的申请并可能收取您一定的费用(因壁挂炉的用气量会比一般的燃气热水器大,所以会收取比如增容费,换表费,安装费等等费用)后进行施工。
2、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如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即不符合当地对壁挂炉的使用要求或不符合您所在区域的天然气用气设计要求的,您将无法通过正常手续进行增容或者改造了。
3、不管您是否通过批准,都在此提醒您,切记!!勿私自改造燃气设施,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在非专业的处理中容易造成事故,为了您生命财产安全,请勿私改!!!
GH燃气,奉献能源,共建家园!

商铺如何申请燃气,手续如何办理?
你好!
是个人商铺还是卖场商铺呢。个人的话你自己做主就好,卖场的话就有点严格了,你要先找卖场主管或经理办理申请手续。同意的话才行。然后联系燃气公司。到卖场后面办理燃气入场登记。有点麻烦。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成都燃气过户在哪办理
成都燃气过户办理参考以下。
1、登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点击网上营业厅。
2、找到业务办理中的过户更名,输入信息就可以完成操作。
成都天然气开通流程
水电煤气在我们身边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的生活中不可能与水电煤气相隔绝。成都天然气开通的流程有哪些步骤。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天然气开通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成都天然气开通开户流程
1、居民用户。
2、带身份证。
3、房产证到煤气公司营业服务网点办理。
同时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交纳管道煤气开户费,用户需装燃气热水器可同时开户,煤气公司将在开户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安装供气。
新房天然气开通流程
已完成室内装修并通过竣工验收的住户,可以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天然气开通手续。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带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热水器安装资质证书、工人上岗证及热水器发票(复印件1份),自装好燃气灶内的电池,再自备四节5号电池(用于燃气表启动);
2、抄写好气表表号并确定天然气进气方向;
3、到物业服务中心填写《居民客户档案登记表》并签署《供用气协议》;
4、缴纳天然气费。
成都集体民用客户用气申请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
二、《集体民用客户资料准备清单》(见附表)在建建筑、已建建筑
集体民用客户资料准备清单
(在建建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起实施)要求,建设单位有义务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目的: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用气需求,便于燃气工程顺利实施,请客户按以下表格准备资料。
备注:
1.客户可在土建基础施工同时或提前办理天然气,便于预留燃气孔洞。
2.建筑主体已完工的可不提供水施图、电施图。
三、集体民用客户安装收费标准
依据成都市物价局“成价工[2002]1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天然气民用户安装包干费:
1、非高层住宅户包干费收取标准(不含灶具、热水器)
二环路以内每户收取3000元;
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每户收取3200元;
三环路以外外管未超出500米(含500米)每户收取3200元;外管超出500米的,超出部分按实决算另行收费。
2、高层住宅户包干费收取标准(不含灶具、热水器)
二环路以内每户收取3550元;
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每户收取3750元;
三环路以外外管未超出500米(含500米)每户收取3750元;外管超出500米的,超出部分按实决算另行收费。
注:天然气民用户安装包干费若有变动以最新物价局文件为准。
集体民用客户资料准备清单
(已建建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起实施)要求,建设单位有义务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目的: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用气需求,便于燃气工程顺利实施,请客户按以下表格准备资料。
备注:
1.地形图可到五丁桥成都市规划局一楼大厅信息中心晒图。
(电话:83190527 网址:)
商铺开户用天然气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河南省为例。
《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凡从事燃气经营业务的,必须按规定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凭资质证书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燃气企业不得向无资质证书的燃气经营者提供气源。禁止个体工商户经营燃气。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审制度,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八条 单位和居民需要使用燃气的,应向燃气企业提出开户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燃气用户需要过户,变更名称、地址、燃气用途或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停止使用燃气时,应到燃气企业办理变更或停用手续。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强制燃气用户购买指定的燃气用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用户所在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抄气表和代收燃气费用。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入户抄表、维修燃气设施和安全检查时应事先通知用户,入户时还应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用户应予以配合。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2-21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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