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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整顿代办人才安居 成都人才安居方式

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

法律分析:认定标准:

(一)A类人才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高管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2亿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二)B类人才: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B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方向二:在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担任教授或研究员,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或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三)C类人才: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方向二:经认定的种子期雏鹰企业、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和从成都高新区申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四)D类人才: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D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方向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方向三:在未来科技城、国际生物城、高新西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认定对象是指申请我市提供的人才公寓、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及人才安居货币补贴的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符合区(市)县政策规定的其他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特殊人才由各区(市)县细化认定标准和明确责任分工。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

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

本办法所指认定对象是指申请我市提供的人才公寓、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及人才安居货币补贴的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符合区(市)县政策规定的其他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特殊人才由各区(市)县细化认定标准和明确责任分工。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

(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可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首页下载);

(五)符合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获课题、成果奖等佐证材料)。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构建系统完善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厅〔2020〕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人才安居准入资格进行高效、准确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成都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1、首先登录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点击“立即申请”,进入“人才安居资格申请”页面。

2、其次注册,依据提示逐项填报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初审通过。

3、最后初审通过7天公示,取得人才公寓资格,完成成都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成都住建局打击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行为

观点地产网讯:9月8日,据成都市住建局官方微信消息,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上出现利用成都市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宣传代购内部福利房或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从中收取高额费用的虚假信息,成都市住建局提醒并进行声明,希望申请人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谣言。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的住房。其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无需缴交其他任何费用。若符合人才安居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统一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成都市住建局表示,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具备代办、代购人才公寓的从业资格,不得以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为由从中非法收取“服务费”“代办费”“茶水费”“渠道费”“更名费”等任何费用,对存在虚假承诺、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购房人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同时,人才安居资格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