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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代办委托书 成都住房公积金代办

成都市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成都市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成都市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很多人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在我们生活中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们在退休之后是可以将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的。下面来看看成都市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成都市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1

办理条件:

1、已按成都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申办资料:

1、离、退休证;

2、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委托配偶代办需提供);

5、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委托书(委托亲属代办的需提供);

6、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为职工办理提供);

7、《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银行存折或卡(无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

8、《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托管职工需提供)。

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委托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成都市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2

出国定居提取成都公积金指南

出国定居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纳成都住房公积金;

2、职工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出国定居提取资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卡;

3、户籍注销证明;

4、提取人储蓄账户存折/卡(无公积金联名卡);

5、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

6、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委托他人代办);

7、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

出国定居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代办人/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出国定居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成都市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3

离职后公积金封存吗?离职后公积金封存怎么提取?

职工离职后单位在与职工中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 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封存手续,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职工账户封存期间,除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外,仍享有提取、对账、查询、投诉等相关权利。

公积金在哪里查询

查询公积金可以通过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以及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等途径进行。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4、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

住房公积金代办委托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 一事。

委托 代为办理事宜。

委托期限为 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如甲、乙双方提供虚假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

自行承担。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委托住房公积金什么写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工作的通知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公积金[2009]16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与偿还住房贷款,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从2009年6月起开展“委托提取”业务工作,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与职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形式,在职工每年偿还住房贷款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将核定提取的公积金划入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帐户,职工不需每年在单位、中心、银行之间往返办理提取手续。一、 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条件(一) 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二) 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三) 与中心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需提供的资料(一)、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二)、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四)、结婚证复印件(五)、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六)、最近月份的还款明细(还贷存折提供复印件)三、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流程(一)、委托人备齐所需资料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委托提取协议签约手续。(二)、中心核实无误后,通过计算机系统在约定的提取时间将核定提取的公积金划入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帐户。四、办理委托提取签约的方式(一)、职工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的同时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二)、职工备齐相关资料直接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五、办理委托提取签约地点:成都公积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委托提取办理窗口(体育中心对面的成都市后子门房产大厦)咨询电话96319 注:因为住房公积金中心从2009年6月份起开通委托提取业务,所以2009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高峰期取消了单位集中审核方式,请各教职工合理安排提取方式和提取时间。 2009年6月3日

住房公积金委托书怎么写。知道的朋友告诉一下 谢谢了。。

不知你要代办委托书还是提取委托书,附上二个样本,供参考(你也可以到网上搜一下对你有用的其他版本):

附:

1、住房公积金代办委托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 一事。

委托 代为办理

事宜。

委托期限为 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如甲、乙双方提供虚假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

自行承担。

2、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

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支行

贷 款 账 号

还贷储蓄账户账号

所购住房总价款(元)

主借款人 配偶

姓 名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单 位 名 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身 份 证 号

提 取 比 例

历年提取本金累计

提取限额(元)

(所购住房总价款×提取比例)

委托提取限额(元)

(提取限额-历年提取本金累计)

个人联系电话

委托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已阅知并同意接受《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现委托受托方定期从委托方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存入委托方指定的还贷储蓄账户内,并承诺以上提供信息完全属实。

委托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受托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背面)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

一、受托方可在委托提取日,即每年1、4、7、10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办理委托提取划款,扣划资金将于委托提取日后2个工作日内存入职工的还贷储蓄账户。

二、受托方每次提取的金额,为提取当日委托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各保留10元后的余额,而且委托方的委托提取累计额不超过本委托书中确定的各自委托提取限额。

三、委托提取变更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应在委托提取日前3个工作日内,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委托提取变更,并提供《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变更书》及有关材料。

1.还贷储蓄账户变更的;

2.增加委托方配偶为委托提取人的;

3.因离异等原因自愿取消委托提取的;

4.委托方变更委托提取限额的;

5.委托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变更的;

6.委托方单位变动引起公积金单位账号变更的。

(二)若委托方为夫妻双方,一方自愿取消委托提取,不影响另一方的委托提取。

四、委托提取中断

(一)委托方出现以下形之一的,委托提取自动中断:

1.委托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10元的;

2.委托方贷款逾期的;

3.还贷储蓄账户变更,未及时办理委托提取变更手续的;

4.委托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变更, 未及时办理委托提取变更手续的;

5.委托方单位变动引起公积金单位账号变更, 未及时办理委托提取变更手续的。

(二)以上中断情形在1年内消失,或办理了变更手续的,委托提取在下一委托提取日自动恢复。

(三)委托提取中断状态持续1年(含)的,委托提取自动终止。

五、委托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委托提取自动终止:

(一)委托提取累计额达到本委托书中委托提取限额的;

(二)还清贷款本息的;

(三)委托方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的;

(四)委托提取中断状态持续1年的。

六、在委托提取生效期间,委托方不能办理柜台提取。

七、夫妻离异时,委托方若不再承担还款义务的,应及时到受托方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八、委托方应及时查询还贷储蓄账户余额是否可足额还贷。若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造成贷款逾期的,由委托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本委托书经委托方和受托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十、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经办银行、国管分中心、申请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