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业项目收费(浙江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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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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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去年该省出台文件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从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果自筹经费不够,可以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2万至5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还款的,由当地财政给予50%的贴息。
浙江省各市也根据当地情况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杭州市去年专门出台了《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对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推出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资助形式,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选择申请其中的一种资助形式。商业贷款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项目无偿资助针对有具体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的大学生,分为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4个等级。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又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政策延伸到在杭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随后,宁波、绍兴等为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也推出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新资助和规费减免等政策。另外,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园,在园区创业的大学生还有房租等方面的优惠。准备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到当地有关部门了解、争取相关的政策支持,从而让自己的创业之路走得更顺一点。
浙江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随军家属2016年2月1日后在市区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等经营实体(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占有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
(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四)申请时间为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浙江创业补贴
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2.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政策补贴。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在我国国家一直是鼓励公民可以自主创业的,尤其是从各大高校毕业的学生,国家更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能够通过创业来实现就业,按照规定无论是创业的公民,还是应届的高校毕业生,只要想创业的,都是可以依法申领创业补贴的。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见习留用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浙江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和资料?谢谢各位大虾了!!
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下同)批准的收费项目。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收费。
同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人事关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劳动或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将为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以解除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到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有的银行对创业贷款的利率进行适当下浮。
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途径主要有三: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贷款和利用新的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专利权进行担保贷款。但是因为银行在对个人申请贷款方面的审核非常严格,特别是注重申请贷款人的偿还能力,而大学生刚刚开始创业,在银行的贷款审核部门看来几乎不具备偿还能力,所以很难得到所需的贷款,建议大学生最好不要用第一种方式申请贷款。
银行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和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的父母或亲戚有一份较好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将是绝好的信贷资源。
款程序
第十五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向户籍或经营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一式三份(社保所、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五、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八、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九、当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十、企业一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十一、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十二、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且已用于项目经营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程序
希望对你有帮助!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浙江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3项政策——小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以及减免3年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希望自主创业而有贷款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当地银行或者知名网上贷款服务平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为2万—5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还款的,由当地财政给予50%的贴息。据了解,浙江省教育部门也将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展期不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确需延长的,由借款人提出展期。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得向上浮动,具体还款方式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
贷款申请要求:)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浙江大学生创业有些什么优惠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2022
1. 创业培训补贴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培训补贴(标准各地自定)。其中参加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的,最高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
享受条件:在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
政策依据:浙政发〔2015〕21号、浙委办发〔2017〕46号
2.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并给予全额贴息。
享受条件: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
政策依据:浙政发〔2015〕21号
3.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享受主体: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经人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50%贴息,贴息标准按基础利率执行,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招用重点人群(指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
政策依据:浙委办发〔2017〕46号、浙政发〔2015〕21号、浙政发〔2017〕41号
4. 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补贴条件和标准各地自定。其中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享受条件:初次创办企业
政策依据:浙委办发〔2017〕46号
5. 创业孵化补贴
享受主体: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企业
政策内容:按孵化实际成效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各地自定)。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孵化数量及成效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享受条件: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政策依据:浙委办发〔2017〕46号、浙政发〔2017〕41号
6. 租金补贴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各地自定)
享受条件:租用经营场地创业
政策依据:浙政发〔2015〕21号
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带动3人就业的每年补贴2000元;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从事农村电商创业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
享受条件:创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交纳社保费1年以上
政策依据:浙政发〔2015〕21号
8. 创业项目补贴
享受主体: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全省创业大赛优胜者和优秀创业项目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各地自定)
享受条件:由各地自行确定
政策依据:浙政发〔2015〕21号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4-15发表在青柠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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