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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创业项目股权(互联网股权融资解读)

互联网企业的资本运作与股权结构

互联网企业的资本运作与股权结构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源于生物体的生命周期现象,作为研究企业管理的重要理论之一,该理论将企业的发展轨迹归结为成长、成熟、衰退、消亡等阶段。虽然不同企业的生命周期长短不一,但各个企业在相应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特征却具有某些共性。为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找到能够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资本运作和股权处理,不仅可以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还可以延长企业寿命。

初创期:风险投资与核心技术人员控股

初创期是互联网创业企业的初创阶段,此时,企业已经基本完成了技术和专利的前期准备,资金需求量大,风险高。随着产品通过中试,逐步排除技术风险并进入产品的试销阶段。

我们把1999年,18罗汉马云团队于杭州创建阿里巴巴集团,作为其初创期的开端。从创建海博翻译社到开发中国黄页,再到马云团队开发一系列网站,阿里巴巴基本完成了技术和专利的前期准备。

(一)资本运作:向风险投资融资

初创期互联网创业企业进行资本运作的主要方式向风险投资机构融资。阿里巴巴初创期几次融资运作如下:18个合伙人出资50万成立公司;由高盛牵头的一批合伙人出资500万美元作为天使投资;软银20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82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雅虎10亿美元的风险投资。

由此,互联网企业初创时期,由于资金基础薄弱、知名度不高、公司治理结构未成完善体系,新股发行上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方式并不能适用。相反,寻求风险投资则是互联网创业企业初创期最好的融资方式。

(二)股权结构:前期核心技术人员控股

初创期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一般以控股形式占有大量的股权且企业的高管拥有相应的期权。阿里巴巴经过初创期三轮融资,其持股结构改变为:马云及其团队占47%、软银占20%、富达占18%、其他几家股东占18%,并没有改变阿里巴巴大股东的地位。但是,2005年,雅虎入股阿里巴巴,雅虎以10亿美元现金、雅虎中国的所有业务、雅虎品牌及技术在中国的使用权,换取了阿里巴巴集团39%的股份及35%的投票权。此次并购重组后大大稀释了马云团队的控制权,雅虎占据了阿里巴巴优势控制权。此外,企业很早就建立了期权机制,一开始是全员持有期权,直到2003年9月,开始对层级进行限制,员工只有达到一定的层级,才拥有期权。

由此,技术资本化是互联网创业企业的特征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让企业员工认为:这是我的企业,我需要为之奋斗!

但是,互联网创业企业仅仅将目光局限于此类资本运作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获得预期收益和更广阔的市场,企业成功上市是获得预期目标和化解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

因此,我们将2007年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在港交所上市作为初创期的结点和成长期的起点。

成长期:发行股票与控制权之争

成长期是互联网创业企业的早期发展阶段,此时,产品和服务逐渐定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企业需要不断追加投资,开拓市场。

我们把2007年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在港交所上市作为成长期的开始。在上市前,阿里巴巴已经完成一系列的资产重组业务,为其上市做准备。

(一)资本运作:资产重组和发行股票

在成长期,由于技术风险已经在初创期得到基本解决,化解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是创业企业的成功上市。此时,风险投资机构增资会带来新的资本进入,此外,银行等较为稳健的资本可能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改善而择机而入。由此,成长期的资本运作为资产重组、发行股票和风险投资。

阿里巴巴上市前一系列的资产重组,为其成功上市资产和股权方面的准备。2007年11月,阿里巴巴正式香港上市,发行r每股13.5港元,为其发展筹集了15亿美元的资金,除去超额配售部分,创下当时中国互联网公司融资规模之最。此外,阿里巴巴还进行收购和投资。2009年,阿里巴巴集团正式成立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专注于二级市场的投资,成为国内第一家由互联网公司成立的投资管理公司

(二)股权结构:控制权之争

2005到2012年间,阿里巴巴集团的主要三大股东是雅虎、软银和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前文已经提到,2005年,雅虎注入的10亿美元资本使得雅虎占据了阿里巴巴的优势控制权。由此,马云为首的.管理层与雅虎之间的控制权争夺矛盾日趋激烈。从雅虎收购阿里巴巴集团股权到支付宝股权转让,再到阿里巴巴集团回购股权等重大事件,这些实质上反映了股东与管理层对阿里巴巴集团控制权的争夺。2012年9月18日,阿里巴巴集团和雅虎完成股份回购计划,这场持续8年的控制权之争以马云团队最终获得阿里巴巴集团的控制权收场。

由此,互联网创业企业在其资本急剧扩张的成长阶段,在其经营业绩良好的前提下,风险资本的注入与控制权归属的问题,是企业需要权衡考虑的重要因素。

2012年6月20 日,阿里巴巴正式从香港交易所退市,为成长期画上句号,同时,也是成熟期的开端。

成熟期:整体上市与双重股权结构

成熟期是互联网创业企业的技术和产品达到成熟、被市场和消费者广为认可和接受的阶段。与此同时,提供同等产品的公司纷纷涌入市场,与企业形成激烈的竞争,此时,互联网创业企业必须审慎分析形势,推陈出新,积极应对挑战。

我们把2012年6月20日,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退市作为期成熟期的开端。随着香港主板上市,阿里巴巴的知名度日益扩大,马云先后获得“中国经济十年商业领袖十人”、“CCTV年度风云人物”等荣誉称号。同时,京东、百度、亚马逊、苏宁等互联网公司纷纷涌入,对阿里巴巴带来巨大挑战。是固步自封、止步于此,还是推陈出新、积极应对?从小便善于谋篇布局的马云选择了后者。此前香港上市的是阿里巴巴的子公司,由于企业处于成熟阶段,已具备整体上市的条件,阿里巴巴的整体上市可谓是企业成熟阶段,积极应对挑战,推陈出新的一手好牌。

(一)资本运作:整体上市

成熟期,互联网创业企业在资本运作方面,是风险资本的收获季节也是退出阶段。此时的创业资本家有两条出路:一是收回投资,成功退出;二是寻找新的增长点,保持资金流动性。马云选择了后者。面对互联网行业的激烈挑战,阿里巴巴将资本运作的重点转为整合资源,在一系列资本运作之后选择整体上市,使集团的整体价值提升。

2014 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纽交所挂牌,上市首日收盘报价93.89美元,上涨38.07%,总市值2314亿美元,阿里成中国最大互联网上市公司,马云成为内地首富。

由此,当互联网创业企业步入成熟期,想要继续在资本市场拼搏,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突破口尤为关键,保持资金流动性,积极资本运作,可以为企业永久注入活力。其中,各方面条件成熟的资本运作可以为企业整体价值的提升带来更为直接和强烈的作用力。

(二)股权结构:双重股权结构

互联网创业企业发展的成熟期中,企业的控制权和股权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资本运作和发展规划非常重要,关乎资本运作活动的顺利进行。

此前,阿里巴巴集团于2013年7 月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并正式启动在港上市程序,预期十月份挂牌的阿里巴巴却最终选择下一年在美国上市,究其原因在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问题。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要求董事会的多数席位由合伙人提名,保证了合伙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内部股东拥有对企业绝对控制权”这一中心思想,很好地维护了阿里巴巴合伙人优势控股地位和威信力。

由此,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成熟期的互联网创业企业对企业控制权一直以来的争夺和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在保C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创始人的控制地位不受挑战,不失为一种值得借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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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股权融资解读

互联网股权融资解读

股权众筹是当下新兴起的一种融资模式,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挑选项目,并通过该平台进行投资,进而获得被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股权。那么互联网股权优势什么,欢迎大家来学习。

从法律层面看,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的股权融资有三种模式:分别为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模式、互联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本文就此三种模式进行法律分析。

一、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模式与法律分析

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是通过互联 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在实践中非公开股权融资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1.天使合投模式

这种模式为了实现集合投资,领头人和跟投人通常会签订管理协议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人数众多或者股权协议比较复杂,双方也可以成立合伙企业,以 特殊目的公司(SPV)等形式来参与企业管理。国外采用此模式的主要有美国的AngeList以及澳大利业的ASSOB等。

这一模式的法律性质是非公开的股权融资。因为其投资人是特定群体,并不是面向普通大众,规定一个项目的`众筹投资人数不能超过 30人。同时这一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风险。目前对此模式进行调整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主要有《证券法》、2010最高院18号司法解 释等。2014年12月28日《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不对该种模式进行调整,因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并没有实施,因此不 具有法律效力。

2.个人直接股东模式

从字面意义来理解,个人直接股东模式即投资者直接对项目进行投资并获得股权,成为融资公司的股东。该模式的法律性质是私募,其个人投资者与融资者是股权 法律关系;个人投资者、融资者与互联网平台是居间服务法律关系。在具体操作流程上,投资者会通过直接浏览股权众筹平台所列出的融资项目,然后挑选其认为有 潜力的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项目融资成功后,投资者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的电子化程序签订包括转让协议、股权凭证在内的文件,在收到纸质版的股权证书、投资 协议书等文件之后,投资者便直接成为融资企业的股东。

个人直接股东模式下,投资者是基于自己对项目的判断进行投资,因而该方式对于投资者的专业要求较高,投资者必须对项目比较熟悉或具备专业的投资经验。因 此,平台一般会建议投资者采取小额单笔投资,多样化行业项目的方式分散风险。有些平台还会代表投资者持有股份和管理投资,并将企业发展状况及股利分红等情 况及时反馈给投资者,同时,平台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目前,这种模式主要集中在英国,如英国著名的股权众筹平台Crowdcube和Seedrs就采用 此种模式。

3.基金间接股东模式

相较于个人直接股东模式而言,基金间接股东模式加入了基金代理的因素。在此种模式下,股权众筹平台通常会事先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管理旗下的私募股权基 金,通常一只基金仅投资于一家初创企业。在具体流程上,同样的,投资者仍然直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对可投资项目进行浏览,并依自己的判断选择其认为有潜力的 项目。与个人直接股东模式有所区别的是,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并不是直接以投资者的名义进入融资企业,而是转入其所挑选的项目所对应的基金,并最终以基金的名 义投资项目企业。“投资者是众筹平台中项目个股的基金持有者,基金的面值和项目公司的价值等值。在这种融资模式中投资者是项目公司的间接股东,其所有投票 权被基金所代理,投资者对融资项目公司基本上没有影响力。”即投资者的所有投票权被基金所代理,全资子公司行使对基金的管理权,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美国 著名股权众筹平台FundersClub和AngeList都采用了此种模式。该模式的法律性质是私募,其法律关系:投资公司与融资者是股权法律关系;投 资公司投资者、融资者与互联网平台是居间服务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的三种互联网股权私募融资方式,目前对其调整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

二、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与法律分析

此模式是《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一种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股权融资的模式。如《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 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 负责监管”。该《指导意见》对其法律性质界定为“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 在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指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 权众筹融资活动”。

三、互联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与法律分析

这种模式是指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募集资金。此种模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 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的规定。该模式的法律性质是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关系主体有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互联网平台。这三方主体形成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基金持有人与基金 管理人是信托法律关系。 ;

互联网的创业项目在进行融资之后,股权一般会怎么分配?

对创业公司而言,一个好的股权安排无疑至关重要,股权安排是内部商业模式的核心,很多创业项目失败在内部股权设置上。攘外必先安内,创业首先要解决好股权设置问题。

从苹果,谷歌看创业公司股权设置

理想状态下,创业公司会经历五个阶段:起始→获得天使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re-IPO融资→IPO。通常而言,如能进展到Pre- IPO阶段,创业基本上就大功告成了。股权安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在起始阶段,产品尚未定型,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之中,核心团队也没有最后形成。此时,股权分配的要义是公平体现既有贡献,确定拿最多股权的公司主心骨,同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以硅谷最有名的三家公司为例。苹果,起始阶段的股权比例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各45%,韦恩10%;谷歌,佩吉和布林一人一半;Facebook,扎克伯格65%,萨维林30%,莫斯科维茨5%。苹果电脑是沃兹尼亚克开发的,但乔布斯和沃兹股份一样(沃兹的父亲对此非常不满),因为乔布斯不仅是个营销天才,而且拥有领导力,对公司未来意志坚定激情四射。而沃兹生性内敛,习惯于一个人工作,并且只愿意兼职为新公司工作,乔布斯和他的朋友家人百般劝说才同意全职。

Facebook是扎克伯格开发的,他又是个意志坚定的领导者,因此占据65%,萨维林懂得怎样把产品变成钱,莫斯科维茨则在增加用户上贡献卓著。不过,Facebook起始阶段的股权安排埋下了日后隐患。由于萨维林不愿意和其他人一样中止学业全情投入新公司,而他又占有1/3的股份。因此,当莫斯科维茨和新加入但创业经验丰富的帕克贡献与日俱增时,就只能稀释萨维林的股份来增加后两者的持股,而萨维林则以冻结公司账号作为回应。A轮融资完成后,萨维林的股份降至不到10%,怒火中烧的他干脆将昔日伙伴们告上了法庭。

Facebook正确的办法应当是早一点寻找天使投资,就像苹果和谷歌曾经做过的那样。在新公司确定产品方向之后,就需要天使投资来帮助自己把产品和商业模式稳定下来,避免立即赚钱的压力将公司引入歧途。

几个人合伙创业,股权怎么分

企业股份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合伙企业业务的股份分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遵循多得原则;

2.合伙企业的股份分配中应有一人拥有企业的控制权,使企业能做出最终决定。

关于合伙业务的股份分配,请注意以下几点:

1.最好不要平均分配股权。

2.如果不是特别大的生意,投资人不要太多,投资人数量最好保持单数,可以方便一些决策。

3.投资者和经营者最好分开。如果股东只投资不参与经营,那就尽可能让直接参与经营的人做出一些实际的决策。毕竟在一线的人最有发言权。

4.最好选择能力互补的人合伙创业,让投资人直接优势互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份的形式。是股份公司出具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六条股票发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同时发行的同种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款。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票面金额,也可以高于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的种类、面值和代表的股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股份应当标明“发起人股份”字样。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记名股票,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份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的数量、编号和发行日期。

互联网创业如何分配股权?

2、任何股份量一定要与该股东对公司拥有的价值量对等,即股东可以以投入的资金、拥有知识产权、拥有的行业经验、拥有的社会资源、目前在公司的角色分配与承担的责任义务,等方面来衡量他目前对于公司的价值是多少,这个值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公司股份;

3、在划分股份以前,首先要衡量目前该公司的总体价值是多少,即目前的实物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总和,前者比较好估算,而后者须通过专门的评估或双方以要约的形式来确定。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来说,除有形资产外的就是无形资产,这时的评价是最为麻烦的。但可以通过双方要约与协商的方面来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字;

4、在方式上,可以不必一次在股份上就划分到位,可以先以利润分成、期权、职工持股会等形式处理股权问题。

最后还是建议你要慎重与果断,因为我在这个问题上也犯过错误,但要想让强人进来一起干,就得让大家共建、共享这个企业。

个人建议是

方案一:你召集的员工不是投资人,那么建议还是发工资。股份你全部占有,等以后看那些员工对公司贡献大,那么再对股份进行分配。你必须明白没有工资如果不是投资人,没人会愿意干的!虽然现在表示出来的是没有问题。

方案二,你召集的员工是投资人,那么建议还是你占较大股份,还是一样等以后发展一段时间后,你必须找到合适的经理人为你解决经营问题,要想留住经理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占股,这时,你可以把你的股份拿出一些来分配给他。

6、马化腾的聪明之处:

参考一篇报道:能占多少股份--要看有多少能力

迄今为止,在中国互联网企业当中,腾讯的创业团队可以说保留得是最完整的包括首席技术官张志东、首席信息官许晨烨、首席行政官陈一丹等依然是公司高层。

除了我们这几个创业者都是同学外,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股本结构比较合理。直到现在,马化腾还是认为,这是腾讯之所以成功的最得意之笔。

有钱不给股没钱以后补

相比早期传统行业的企业家对股权的懵懂,马化腾们的股权治理意识已经明显苏醒。当时是有意这样做的,他说,也许另外一个人更重要,就算他没钱,先欠着后面补都行,股份要跟你未来做的贡献和能力以及在公司起的重要性尽量匹配。

不仅如此,马化腾还自愿把所占的股份降到47.5%。要他们的总和比我多一点点,不要形成一种垄断、

创始人股权分配技巧

具体的股权分配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项目而定,但我们的核心考虑的点一定是要以最利于公司发展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设置投资人最喜欢的股权架构对初创互联网公司来说非常有利,在公司本身发展顺利的情况下进行一轮接一轮的融资快速的占领市场,同时又能保证创业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

67%创始人有完全控制权、51%创始人有相对控制权、34%创始人有一票否决、20%界定同业竞争权、10%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权,这些最基础知识创始人也需要了解一下。

我们一直强调,用最接近商业本质的逻辑去看待商业,那么对互联网创业公司的股权设计来说,有三个本质逻辑需要遵循。

拓展资料: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

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互联网创业项目详细流程

互联网创业项目详细流程

,互联网是一个比较笼统和模糊的的概念,特别是作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媒体方面,从项目立项到技术开发,再到后面的运营推广,这些流程问题,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陌生的。下面是互联网创业详细流程。

一,初步立项:

在立项前我增加了“初步立项”这一步骤,是为了说明:有些老板在“想做”和“何时做”之间,总是处于一种徘徊状态,而这个徘徊期往往不短,结果很可能会错失掉好的时机。。。

换句话说,也就是优柔寡断、犹豫不决。

这个阶段主要涉及到的人员有:老板 决策团队

这个阶段的结束标志是:做 or 不做 (做的话,继续向下)

二, 正式立项:

到了这一步,我们可以就这个项目可以开始具体的工作开展了。

这个阶段,应该完成下面几个方面的方案:

1,产品定位与产品创意:(目标用户群体)

2,运营目标:(在互联网方面一般会用IP和PV以及用户数、浏览数等来数字化考核)

3,预算投入:(有多少钱才能办多少事)

4,运营方式/成本:(运营、运维、更新、推广、审核 等。成本)

5,盈利模式:(目前国内网站盈利模式普遍不清晰,但,总得有个大致方向)

其中,1和2是方向性问题,决定了你这个项目该向哪个方向去努力。3是资源性问题,4是操作层面和后续发展的问题,在立项时也必须要考虑到。

当然第5点的盈利模式也很重要,不过对于大多数互联网企业来说,盈利模式是在网站发展过程中摸索出来的,而不是一开始就能确定的(例如现在的视频分享网站,盈利模式都还处于探索中)。

另外,预算投入是整个项目的前提。作为老板和项目主管,你必须要知道手里的钱,能够支持你把这个项目做多久?做到什么程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成本预算”及“目标设定”

这个阶段主要涉及到的人员有:老板 决策团队 运营主管(coo)

这个阶段的结束标志是:“网站整体策划”通过认可。 (做的话,继续向下)

三,开始实施:

进行到这一步,就需要确定各职能部门人员了。有些懂技术的老板会亲自带队,而有些对互联网不太懂的老板会聘请首席运营官(coo)来负责这个项目的整理管理。

在这个阶段,一般由运营主管(coo)来负责招聘到以下人员:

1,策划(或产品)经理:主要是将项目主管和老板的大想法落实到细节部分的团队。如果项目主管是负责大脑的设计师,那么,策划产品团队就是负责整个网站神经系统的设计师。

2,开发部经理:负责网站核心架构的搭建,并带来团队进行产品的功能性开发。

3,设计部经理:负责网站相关的设计。

4,推广部经理:负责网站对外市场开拓。

5,编辑部:网站的更新、维护等日常运营功能。

在人员配置初步阶段,最好是先将各部门经理先招聘到位,然后再由各部门主管根据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配置人员及协调项目时间和进度。

另外在很多情况下:

1,1和5这2个部门是同属于一个团队的(运营部),不光负责网站前期的策划,中期的项目协调,还要负责网站上线后的日常运营工作。而且这个工作是光荣而艰巨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

但是目前有很多公司,会专门设立产品部,来负责新产品的策划和开发,但是,往往是在开发完毕后,丢给(编辑)运营人员去运营。这样往往导致了很多不错的产品由于各种原因在推出后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2,2和3一般情况下会整合为技术部。再加上负责服务器这边的'运维部,一般由CTO来管理。

3,推广部一般会成立一个独立的小团队来开展工作,但是一般也是由COO直接领导的。

这个阶段主要涉及到的人员有:运营主管(coo) 各部门主管

这个阶段的结束标志是:各部门主管人员到岗

四,产品原型:

原型设计:这主要是产品团队人员的事情了。在充分理解老板和coo的前提下,按照“网站整体策划”方案开展网站产品的细化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原型设计。

原型设计一般会经历多次提案多次修改的过程。主要是将早期的“网站整体策划”中的各种文字描述具体细化成成品网站的一个过程。

这个阶段主要涉及到的人员有:运营主管(coo) 各部门主管

这个阶段的结束标志是:“产品原型”获得通过

五,开发 设计阶段:

到了这一部,一般由COO控制整个项目的进度,各产品经理负责自己范围内产品的进度。设计和开发部经理配合协调,安排人力进行项目的具体设计和开发工作。具体过程就不多讲了。

其它部门:例如推广部、编辑部、客服部 等等运营人员会开始做网站上线前期的准备。

这个阶段主要涉及到的人员有:运营主管(coo) 设计开发部门 策划产品团队

这个阶段的结束标志是:产品的设计及开发完成程度,达到了产品策划团队的要求。

六,内测:

这个阶段基本上是策划、开发、设计都基本上收工了,这个时候需要以运营团队为主、其它人员为辅,来进行网站的内部测试和内容填充等完善工作了。

这个阶段主要涉及到的人员有:团队所有人员

这个阶段的结束标志是:满足“网站整体策划”和“原型设计”的要求,达到上线标准。

七,公测/运营(推出):

到了这步,网站已经上线了。

这段时间主要工作是:处理bug,优化功能,内容填充 等。

八,运营:

舞台已经搭好,该轮到以(coo)运营团队为主的角色们来唱戏了。技术团队退后做日常维护工作。

九, 结果:

作为一个互联网企业,其结果无非也就以下几种方式:

1,自力更生,做强做大。(例:华军、chinaz等)

2,找风投。拿出部分股权换取风投资金,让自己前期的投入得以套现。(例:优酷,酷6等)

3,被收购。拿出大部分股权换取资金,带着利润套现。(例:51.com等)

4,上市。路漫漫其修远。(例:SOHU,SINA,网盛等)

补充:

1,这个步骤只适合从0开始的互联网创业者使用,所以我省略了不少非核心的步骤。特别是大公司里面,一个产品从策划到推出,涉及的部门太多,造成巨大的沟通成本。。。

2,希望大家在做互联网创业时,不要太乐观,太乐观的话自己死掉了都不知道是咋死的。。。同样也不应太悲观,因为互联网处处是机会。。。

3,希望大家能谨慎的做好前期的准备。。。套用一句话:道路是曲折的,前景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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